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贯彻执行和实施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市场需要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有关土地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4.拟定全县耕地保护,组织实施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担报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5.依法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地政管理工作,查处土地权属纠纷;拟定保护办法,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和动态监察工作。
6.管理土地市场,拟定土地市场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土地市场,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土地使用权一级市场;负责中、省、市、县单位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级市场及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实施;负责全县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和监督监察,协助财税部门做好税费征收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管理工作;承办各乡(镇)土地基准地价的审批;按权限办理地价评估;负责地价纠纷的仲裁协调。
7.负责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和乡镇企业、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制度改革政策。
8.负责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因征地引起富余劳动力的安置工作。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法负责采矿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10.负责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审批全县地下水资源;对全县地下水资源、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县地下水资源;对全县地下水资源、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调处地质勘查纠纷、保护合法的探矿权。
(二)机构设置
我系统共有10个单位组成,包括机关本级1个、9个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其中科级行政单位1个: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级全额事业单位9个:吴堡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吴堡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吴堡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吴堡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吴堡县土地统征开发整理中心、吴堡县城关国土资源所、吴堡县郭家沟镇国土资源所、吴堡县辛家沟镇国土资源所、吴堡县寇家塬镇国土资源所。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20年拟成立吴堡县自然资源和测绘服务中心;吴堡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拟更名吴堡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吴堡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拟更名为吴堡县地质灾害防治勘测服务中心;吴堡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拟更名为吴堡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吴堡县城关国土资源所拟更名为吴堡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拟撤销吴堡县土地统征开发整理中心、吴堡县辛家沟镇国土资源所、吴堡县寇家塬镇国土资源所、吴堡县郭家沟镇国土资源所。
1.做好县城新区及全县重点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报批工作;
2.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完成22万亩耕地及16.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把因地质灾害给人民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确保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圆满完成卫片执法任务;
文章来源:《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网址: http://www.zgzyzhly.cn/zonghexinwen/2020/0723/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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