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废弃钨资源回收与高性能碳化钨数控材料再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北区、南区
(3)项目概况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75万元,公司坐落于湖北省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格林美在中国境内最大的循环产业制造基地。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的回收、贮存与综合利用;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及其他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了打造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从含钨废料回收-再造APT-氧化钨-碳化钨循环经济完整产业链,并利用原料端和客户端的天然优势,拟投资万元建设废弃钨资源回收与高性能碳化钨数控材料再制造项目,最终形成年产t高性能碳化钨材料,最终实现废弃钨资源高级循环产业链,推动战略钨资源产业的高技术循环利用。
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中含HCl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含H2S废气采用多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含氨废气采用冷凝回收+二级酸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碳化钨工序无组织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转型废水在车间内设置一座200立方米预处理罐,作为车间排口监控点,采用加碱沉淀的工艺对转型废水进行预处理,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设施排口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杨树港。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绿化、距离衰减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营运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昼间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全部回用;钴液产生的含铁废渣外卖;转型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渣回用三元生产线;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废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新增污染物短期浓度及长期浓度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2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10%。
根据项目排放对厂界外短期贡献浓度分布预测结果,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正常运营状况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基本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整改后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影响不大。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本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网址: http://www.zgzyzhly.cn/zonghexinwen/2020/0727/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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