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2、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
附件1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为深入实施《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进一步深化我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全力以赴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管控”的要求建立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全市工业炉窑分级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等行业为主,重点涉及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陶瓷、水泥制造、平板玻璃、日用玻璃、钢压延加工等行业企业,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提高涉工业炉窑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2020年底前,全市工业炉窑C级企业完成向B级企业转型,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系统梳理工业炉窑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聚焦工业炉窑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以及相关产业集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合理把握工作推进进度和节奏。
坚持结构优化与深度治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全过程环保管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坚持严格监管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显著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并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及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
强化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2020年6月底前,全市80%建筑陶瓷生产线完成清洁能源改造;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筑陶瓷生产线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网址: http://www.zgzyzhly.cn/zonghexinwen/2020/0801/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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