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特别是工业危废呈现增长态势。化工危废总量大、成分复杂,目前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且主要集中于终端处置领域。这对相关危废产生和处置行业也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处置利用不平衡不充分
根据《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8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到万吨/年;2018年度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为2697万吨。相比2006年,2018年危险废物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增长80.7%,但核准经营规模实际利用率低于30%。
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相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为部分高价值危险废物利用能力过剩,如废矿物油等;部分价值低、难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如含砷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启飞介绍,我国危废产生量大、来源广、成分复杂,在处置利用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运行率不高,大量处置能力是闲置的。其次是低价值危废利用不足,利用主要集中在含有价金属废物、废有机溶剂和矿物油等高附加值危废,占总利用的69.2%,废盐、废酸等低价值危废利用率低。再次是结构存在不平衡性,东部地区焚烧和填埋能力紧张,30%焚烧设施负荷率超过90%,1/10的设施超负荷运行,江苏、四川、重庆、云南四省市处置能力严重缺乏。
据了解,目前危废处置市场核准处理量大于公开危废产生量,但仍然有危废留置无法处理,且部分焚烧装置开工不足。对此,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李梅彤认为主要有四大原因。一是信息不对称,大部分危废处置企业对工业产废情况不了解,导致申报项目时比较盲目。比如每年有2000万~3000万吨废盐产生,但目前国内废盐的处置能力不足100万吨。二是危废处置前端收运体系粗旷,危废分类分级不精准等,导致危废处置成本高,处理处置企业产能无法释放。三是跨省转移手续繁杂,造成本地产能闲置,企业“吃不饱”。四是危废名录分类精准化尚有待提高,各地管理部门难以分析和监管危废真实需求,环评单位以及评审专家对技术的理解和危废定性认识有偏差。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周献慧表示,由于不少化工企业所在地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少,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不足,同时缺少市场竞争,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费用成本不断上涨,部分东部沿海地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源紧缺。
建议简化手续加强协调
为了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生态环境部在2019年10月印发了《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相应对策措施。
一是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建立“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二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推行危险废物专业化、规模化利用,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废物类别和处置方式的能力建设。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开展区域合作的省份之间,探索以“白名单”方式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实行简化许可。对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实行全国统筹和相对集中布局,打造专业化利用处置基地。加强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网址: http://www.zgzyzhly.cn/zonghexinwen/2020/0808/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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